西班牙电信首席执行官Cesar Alierta:正如谷歌在搜索领域、安卓和iOS在智能手机操作系统领域以及Facebook和WhatsApp在社交领域的垄断情况那样,非管制的主导地位已经出现,这不是件好事情。电信运营商付出了巨大的税
移动互联网时代,电信运营商传统的商业模式在互联网业务的冲击下已然失效,加速转型,成为电信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而去电信化也成为了最热门的话题。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与业务渗透,跨界融合使电信业边界日趋模糊,
历经一年试点,已扩至12个省市的营改增在2013年迎来进一步扩容,电信业将进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据报道,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表示,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将会在今年推出铁路运输、建筑安装和电信通讯领域内的&ldq
在“2013年ICT深度观察大型报告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邬贺铨表示,腾讯每天微信量跟运营商短信差不多,不过,到2016年将会超过运营商的短信。目前,电信运营商在仿制微信,但是影响力还不够。邬贺铨分析了
3月1日上午消息(万南君)在今日的“2013年ICT深度观察大型报告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邬贺铨表示,尽管OTT业务现在还未探索出盈利的商业模式,但凝聚人气和潜在的后向收费方式不可忽视,电信运营商需要主
2月28日消息,韩国最大的电信运营商SK电讯计划将B2B解决方案业务规模扩大三倍,到2015年,SK电讯在此业务上的销售额将达到15000亿韩元(约合14亿美元)。SK电讯首席执行官Ha Sung-min表示,公司将继续推动包含IPTV、
今年1月,印度几家大型电信运营商迎来了数月中首次用户增长,这对于该国近年来饱受政策摇摆不定和价格战影响的电信行业而言无疑是个好消息。 据印度移动运营商协会2月22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以用户数计,印度最大的电信
2月25日,西班牙巴塞罗那的世界移动通信大会(MWC),Mozilla公司的展台里一只火红的狐狸形象从蓝色背板上跃然而出。这只狐狸的尾巴突破背板边缘的限制,高高扬向空中,让人眼前一亮。而另一侧的展板上则醒目地写着一
北京时间2月27日下午消息(艾斯)路透社报道称,韩国电信运营商高层们希望向那些一直艳羡亚洲市场高速网络迅速发展的欧洲同行们捎个口信:当心你所希望的。韩国是世界上网络最发达的国家,该国5000万移动用户中有30
苹果AppStore上线开启了移动互联网全新商业模式。作为移动互联网生态环境中重要的一环,移动应用开发者的境况可以用狄更斯的名言“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来概括。通过开发手机应用发家致富是众
印度《经济时报》报道说,印度政府已经取消了原定于今年3月份进行的2G频谱拍卖,因为截至最终时限之前没有一家电信运营商参与竞争。报道中说,印度政府为拍卖设定的底价太高,导致电信运营商对竞拍失去兴趣。《经济时
北京时间2月25日晚间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电信运营商AT&T击败威尔逊电信获得美国通用集团安吉星信息服务公司的无线网络服务合同。安吉星主要负责向通用旗下的汽车提供信息服务,AT&T和通用发表合作声明称,AT&T将会
100万,这是韩国电信运营商SK电讯于上周刚刚发布的“Joyn”业务用户数,对于全球电信业而言这是个有着深远意义的数字。SK电讯在去年12月推出富媒体通信业务“Joyn”(功能类似于微信),50天突破
北京时间2月22日下午消息,日本第三大电信运营商软银计划发行3700亿日元(约合40亿美元)债券,以收购美国电信运营商Sprint的股份。软银计划于2月25日发售3000亿日元的四年期债券,年利率为1.47%;还将发行700亿日元的
北京时间2月20日下午消息(蒋均牧)阿联酋电信运营商Du公布了2012年第四季度的财政报告。据财报显示,其第四季度净利润为8.52亿迪拉姆(C114注:约合2.32亿美元),同比大幅增长71.4%。营业收入达27.4亿迪拉姆(7.4
21ic讯 u-blox公司日前宣布,其LISA-U110 UMTS/HSPA无线模块成功通过韩国SK电讯的认证。SK电讯是韩国最大的移动通信运营商和领先的多媒体服务提供商,在韩国移动通信市场上占有50%以上的市场份额,用户基数超过240
电信运营商、互联网服务商、制造商这三个部分都面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而不是原来概念上的电信服务商面对用户的单一直线服务模式。只有经过大数据在线实时探索分析,才能把数据变成信息,供需要的人进行决策,进行决
德国电信是欧洲最大、世界第三大电信运营商。迫于传统业务不断下滑的压力,德国电信实施了全业务运营战略并调整机构成立专业化部门,在汽车、物流等领域进行信息化拓展,取得了良好成效。2005年,德国电信宣布&ldquo
u-blox公司3G模块通过韩国最大电信运营商SK电讯的认证
澳大利亚电信(Telstra)近日成立了一个名为“全球应用与平台”的新部门,负责开发基于软件的移动业务。全球应用与平台部门从去年2月开始运营,是澳大利亚电信创新、产品和营销业务部的一部分。该部门的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