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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粤科函规划字〔2012〕490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LED室内照明产品评价标杆体系管理规范(第一

粤科函规划字〔2012〕490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LED室内照明产品评价标杆体系管理规范(第一版)〉的通知》(粤科规划字〔2012〕12号)的要求,现将《广东省绿色照明示范城市室内照明推荐采购产品目录(B20120404)》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广东省绿色照明示范城市室内照明推荐采购产品目录(B20120404)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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