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广电总局研究三网融合试点方案第4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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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要求,工信部和广电总局就三网融合的具体实施细则分别提出各自的方案,然后由国务院三网融合领导小组定夺,最终形成试点方案。
此前有媒体报道,双方此前提交的两套方案均被否决,双方对第三套方案进行了某种程度的让步,结果获得了国务院的基本认可,试点方案以及名单有可能在5月底、6月初出炉。
对此,上述人士表示,从目前的进展看,上述消息不可靠。5月初,国务院三网融合领导小组与广电总局、工信部三方调研团分赴多个地区调研。调研结果再次明确,传输内容的集成播控平台建设与管理权力由广电系统负责,电信系统的相关企业可以从事部分节目内容制作和互联网视听节目传输、转播等业务。
这位人士表示,试点城市要尽量具备五方面要素:首先,已完成有线电视网的双向网络改造;其次,当地有线电视用户数量达到一定规模,一般来说需要达到百万级;第三,当地经济收入水平较高,多元化视听节目的市场需求较大;第四,该地区最好有一家有线网络的上市公司,能够为省网整合甚至跨地域的全国性整合提供资本支持;第五,当地有线电视网络已经完成事业单位转制。据此,全国符合条件的城市不超过10个,上海、深圳、杭州、哈尔滨等成为首批试点的悬念不大,刚刚开始进行双向网改的北京能否进入首批试点有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