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联通转让CDMA资产所获1100亿元收入的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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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上午消息(度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司下发通知称,对中国联通在电信重组中向中国电信转让CDMA资产与业务所获1100亿元收入免税,另外,对其与原中国网通合并中所涉及的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等予以减免。
据了解,在2009年的电信运营商重组改革过程中,中国电信以1100亿元收购联通CDMA网络资产与用户资源。联通红筹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中国网通。根据框架协议,CDMA业务对价为438亿元,CDMA网络资产总对价为662亿元,此次交易价格总计1100亿元,分三期以现金支付。
通知规定,对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联通兴业科贸有限公司向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转让CDMA资产、股权,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联通国际通信有限公司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转让CDMA业务、股权过程中所签订的协议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另外,在中国联通与原中国网通合并时的所涉及的固网资产方面,原网通南方21省固网业务、北方一级干线资产,原联通天津、四川、重庆三地固网业务及天津固网资产,转让过程中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予以免征。
中国联通关联公司方面,联通新国信通信有限公司在整合过程中,转让房地产涉及的土地增值税,予以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