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全面放开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申请资格条件和数量
扫描二维码
随时随地手机看文章
6月30日,海南省公安厅发布通告,2019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本省全面放开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资格条件及数量。
通告原文如下: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
一、2019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本省全面放开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资格条件及数量。单位和个人申请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资格条件及数量不受《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限制,可按需申请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
二、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或到当地调控服务窗口申请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