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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深入贯彻落实粤府函(2012)113号《广东省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会议精神,扎实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推进阜沙绿色照明示范城市建设,对镇区内的传统路灯实施LED路灯节能改造。 近日,中山市阜沙镇LED路

为深入贯彻落实粤府函(2012)113号《广东省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会议精神,扎实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推进阜沙绿色照明示范城市建设,对镇区内的传统路灯实施LED路灯节能改造。

近日,中山市阜沙镇LED路灯节能改造项目安装调试完毕后投入使用,本次项目路灯改造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项目承担方投入的节能服务机制,项目中采用广东省绿色照明标杆产品,改造后节电率不低于60%,达到国家道路照明的标准要求。

合同能源管理对LED路灯的品质要求很高,在光效、光衰等关键性技术指标和产品的质量有着严格的要求,才能保证政府和企业都达到双赢的局面。这次由中山鸿宝承担完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今年中山市政府出台《中山市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后第一个完成LED路灯节能改造的项目,极大地促进了中山市“省市共建绿色照明示范城市项目”的工作任务。工程完工亮灯亮灯后,群众普遍感觉亮度明显改善,比对以前暗黄的灯光,现在的灯光极大的增加了晚上出行的安全感。据现在实测数据显示,改造后的灯具技术指标符合CJJ45《城市道路照明标准》的要求,路面的照度比改造前提高了将近一倍,而耗电量却减少了一半多,整个项目工程节能效果非常明显,这是一项真正切实惠及民生的美化亮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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