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修订完成
时间:2000-09-19 09:28:00
[导读]经过无线电管理部门三年多的不懈努力,近日,修改《我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的协调和审
定工作已基本完成。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无线电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业务迅速应用于社会
生活的各
经过无线电管理部门三年多的不懈努力,近日,修改《我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的协调和审
定工作已基本完成。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无线电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业务迅速应用于社会
生活的各个领域,无线电台站数量逐年递增,频率资源日益紧张,电磁环境日趋复杂。因此,如何
对有限的频率资源进行合理规划,满足各行各业对无线电频率日益增长的需求,便成为摆在无线电
管理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
我国现行的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是80年代初制订的,在许多方面未能与国际接轨,已不适应当
今无线电新技术和新业务迅速发展的需要。为此,1996年原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决定对我国的
无线电频率进行修改。三年多来,无线电管理部门参照国际无线电频率的有关划分标准,并充分考
虑我国无线电通信发展的现状,对《我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进行了修订。
为了确保频率划分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前瞻性,今年,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专门成立了无
线电频率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多方听取了专家、学者对无线电频率规划的意见和建议,使《我国
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更加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