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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由于将账单地址“靖远路”打印为“靖运路”,致使客户长期欠交话费。联通公司将王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拖欠电话费并索取滞纳金331.47元以及违约金2304元。近日,嘉定法院一审判决王女士只需支付拖欠话费。


  由于将账单地址“靖远路”打印为“靖运路”,致使客户长期欠交话费。联通公司将王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拖欠电话费并索取滞纳金331.47元以及违约金2304元。近日,嘉定法院一审判决王女士只需支付拖欠话费。

  本报讯 (记者 朱勇 通讯员 孙健峰) 2003年8月,家住靖远路的王女士购买了号码为133打头的UIM电话卡,成为联通公司的客户。之后,因联通公司错将王女士的地址“靖远路”打印为“靖运路”,致使王女士始终未收到电话费账单。王女士在向联通公司询问帐单未果后就一直未交费,共欠费993.54元。

  为此,联通公司将王女士告上法庭,索取欠费,以及滞纳金331.47元和违约金2304元。庭审中,王女士主张自己未交费是联通公司寄错账单所致,故只愿意补交话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因联通公司未能将电话费账单送达给王女士,致王女士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责任在联通公司。据此法院作出判决王女士只需支付电话费993.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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