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通管局规范运营商校园拉客:不排他不诋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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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上午消息(蒋均牧)江西省通信管理局日前出台《关于规范当前校园经营市场秩序的意见》,对通信企业业务宣传、经营活动、资费制定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此举主要为防止校园电信市场不正当业务竞争,进一步规范校园市场经济行为。
江西通管局明确要求,校园市场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电信条例》及相关监管政策的规定。各运营商不得与校方签订电信业务经营的排他性合作协议、不得恶意诋毁其他运营商业务品牌和企业形象。要尊重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必须提供各单项业务的资费方案供用户选择。加强对代理服务行为的管理,规范合作代理机构的经营服务行为。
江西通管局还强调,未经省管局批准,各运营商不得擅自出台及执行针对校园市场的资费方案,或修改已经批准的资费方案内容。同时,省级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分公司的经营管理,督促下属分公司树立行业大局观念,规范校园市场经营行为,维护校园市场竞争秩序。针对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要本着先沟通后处理的原则,共同协商并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