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微博就送iPad, 靠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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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好友并转发就送一台iPad”、“转发一次就降价1元”、“每转一次就捐出一块钱做慈善用途”.....连日来,网络兴起了一种被网民戏称为“派送体”的微博:发布者往往承诺只要转发一次,就派送一件贵重物品甚至现金为条件,求网友转发自己微博。很多网友们明知机会渺茫,却愿意“博一把”参与转发,正中发布者的下怀。
昨日,深圳有律师表示,这种开空头支票的网络“悬赏”,有可能招来官司。
微博“派送体”
转发就发钱?
3月22日06:23,某新浪认证用户“孙钥洋”微博发布一条微博:“直接送现金了!”向青春女作家蒋方舟微博求爱,称“只要蒋方舟肯嫁给我。参与转发的一人送现金2000元。有企业赞助,现场派发,绝不食言。”很快,该微博被转发了20多万次,评论多达7万多条。不少网友虽然抵触这种求爱方式,更不相信送现金一说,却转发了该微博。就连罗玉凤(凤姐)这样的“微博名人”,也转发加入口水战。
3月24日上午10时08分,新浪认证用户某金融集团的“@港怂萨沙”又发布了“派送体”微博,称网友每转发一次,就将送给转发此微博的网友一台iPad平板电脑。不少网友看到这则微博后,便第一时间进行了转发,很快该微博便转发上千条。
但十分钟后,“港怂萨沙”又补充了一条微博:“(接上条)给我。”意为只要网友转发一次,就得反送他一台iPad。
这种恶意玩笑,随即引来不少网友的反感。
记者通过搜索发现,如今,“派送体”微博已俨然蔚然成风。有商家利用网友转发达到广告效果,如长虹的一个官方微博@长虹智能电视,承诺原价6990元电视,只要转发一次微博价格就会下降0.5元,最低降至1元。
也有企业利用转发慈善性质的捐款微博达到宣传作用。如戴尔官方微博@戴尔中国,承诺每转发一次微博就拿出10元进行捐助,为欠发达地区建设电脑学习教室,上限100万元。
更有网友综合出了这种“派送体”的特点,写出搞笑段子:“@玫友人:本人特此祝贺,此微博每转发一次,我下次去厦门消费一元,截止日期就是我去的那天。”
网友“被广告”
感觉不好受
有网友按转发量计算了一下,“孙钥洋”的网络求爱一旦成功,就必须支付4亿以上的现金。3月26日18:27,孙钥洋也回应承认自己网络求爱是“有企业赞助的”,而“求爱成功后现场派钱”是为了“方便新闻媒体现场转播”,他还表示,“如果没有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也就没有了商业价值。”
但对此,诸多清醒的网友不屑一顾。“没有几个企业能支付得起,就算有大企业身家厚实,是否愿意拿这笔钱败家也是问题。”很多网友表示,“明知这种承诺不可靠,但还是转发,当成了广告的传播者,有种被恶意利用的感觉。”
不少网友认为,虽然自己一开始只是为了好玩而转发,但发现自己被耍了,感觉还是很不好,不少网友要求“港怂萨沙”必须为此事负责,网友“弗瑞德里”就表态称:“果然骗人。可以起诉么?”
律师:网友有权追究责任
就“派送体”的法律责任问题,记者昨日咨询了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魏。他表示,微博上承诺转发送礼物或现金的行为,属于公开悬赏公告,是一种邀约行为,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网友只要转发了就是兑现承诺,表示合同成立。在达到了悬赏的条件下,如果博主不履行开始的承诺,网友有权追究悬赏者的违约行为。发布者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