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飞波:已颁布两个无线电管理法规规范频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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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上午消息,在今日举行的“2010中国无线世界暨物联网大会”上,工信部无线电管理局局长谢飞波在会上强调,工信部已经颁布两个无线电管理法规,产业链企业需要认真遵守这两个法规,合理开发使用无线电频谱资源。
谢飞波表示,本周工信部已经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通信部联合召开重要会议,进一步贯彻两个重要无线电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使用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使用规定》明确对各种应用的无线电业务使用频率进行了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制规定》明确了无线电社会化普遍应用情况之下,在特殊情况之下,有国家重大活动进行对这种普遍应用的管制措施。
“这两个法规对于国内企业和希望进入中国市场的国外企业都很重要,产业链企业应认真遵守法律文件,合理开发使用无线电频谱资源,合理研发无线电技术和无线电产品。”谢飞波强调。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制规定》在2010年8月31日颁布,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三条规定,根据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国家重大任务、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等需要,国家可以实施无线电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