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司法部呼吁法官谨慎对待禁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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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1月9日上午消息,美国司法部与美国专利商标局周二联合发表声明,呼吁法官谨慎对待侵犯标准关键专利的产品的禁售问题。
声明称,在极为罕见的情况下,才应同意持有“标准关键专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的公司请求,禁售侵犯这种专利的产品。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FTC”)也曾表示,除了少数非常具体的情况,对于侵犯标准关键专利的产品,应该给予罚款而非禁售的处罚。FTC正与司法部联手推行美国反垄断法律。
自智能手机厂商2010年在全球发起专利战以来,标准关键专利便是这场纷争的焦点问题。苹果一直寻求通过专利武器来消除Android手机的威胁。三星电子、HTC 和其他Android手机厂商都卷入了这场纷争。
手机厂商普遍希望,标准关键专利持有者能以低廉的价格将其授权给第三方。美国司法部和专利商标局在联合声明中,呼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ITC”)在决定是否禁售侵犯标准关键专利的进口产品时,将公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声明称:“ITC在考虑了公众利益后,可能会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禁售令是不恰当的”。这份声明表达了美国司法部和专利商标局在专利问题上的观点,可能会对法官产生一定的影响,但不具任何约束力。
最近一段时间,企业提出的禁售产品申请更难以获得美国地方法院的支持。FTC去年12月份做出裁决,认定谷歌旗下摩托罗拉移动无权要求法院禁售侵犯iPhone和iPad。摩托罗拉移动宣称苹果这两款产品侵犯了它的一项标准关键专利。
2012年6月份,芝加哥法官理查德·波斯纳(Richard Posner)决定对摩托罗拉移动和苹果的专利侵权案不予受理,两家公司不服这一裁决,已提起了上诉。苹果和摩托罗拉移动均向法院提交诉讼文件,指控对方侵犯了自己的专利权。
在驳回摩托罗拉移动的诉讼请求时,波斯纳对该公司提出的禁售iPhone的申请不予支持,因为存在争议的专利是标准关键专利。与此同时,ITC仍在审议三星对苹果提出的指控,该公司称苹果在开发iPod touch、iPhone和iPad等产品过程中侵犯了自家专利。标准关键专利也是两家公司这场纷争的一个焦点。
ITC一位行政法法官在去年9月做出的初步裁决中称,苹果并未侵犯三星专利。法官有望在本月对此案作出最终裁决。本案涉及的两项标准关键专利与3G无线技术以及高速传输数据包格式有关。
2012年8月,美国一个陪审团裁定,三星抄袭了iPhone多项重要功能,责令其赔偿苹果10.5亿美元的经济损失。三星不服这一判决,已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