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拟推动“网络中立”立法进程运营商将不得限制上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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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拟针对“网络中立”立法,确保公民能使用完整和开放的互联网,从而保证未来创新意识并巩固民主。欧盟委员会副主席兼数字化议程专员内莉·克勒斯表示,切实保障维护开放的互联网十分重要。
克勒斯强调:“‘阿拉伯之春’运动向我们展现了互联网的力量。在全球,特别是整个欧洲建立开放统一的互联网,传递民主观念显得尤为重要。这是我们提出无障碍网络连接战略的原因,也是我强调在数字时代需要维护媒体自由和多元化的原因。”
克勒斯在布鲁塞尔举行的欧洲议会上发表了题为《保障欧洲建立一个有竞争力和开放的互联网》的演讲。在该演讲中,她对“网络中立”立法提案做了主要四个方面的阐述。
满足多方需求: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应提供有质量保障的服务,让普通用户也能使用“更加完善的互联网”。
提高透明度:用户在购买上网套餐时,应被详细告知套餐包含哪些业务、不包含哪些业务、最高网速可以达到多少。
方便用户更换运营商:当用户更换运营商时,要减少障碍。过度收费、调制解调器租赁、电子邮件地址更换等障碍有望取消。
限制运营商封堵或限制上网流量的行为: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和运营商在对待对其构成威胁的竞争性服务时,不能故意降低服务质量或封堵服务,如VoIP和消息服务。
最后一项无疑是提案中最为重要的。这是欧盟首次提出将手机运营商封堵或限制Skype等网络语音电话软件服务的行为定性为非法。目前,荷兰是欧洲第一个推出网络中立相关法律、保障网络中立的国家。在荷兰,电信公司与免费OTT服务进行竞争时,采取封堵和限制流量的行为是违法的。